申请资格及所需文件 | Hong Kong Internet Registration Corporation Limited
域名

申请资格及所需文件

不同种类的.hk及.香港域名的申请资格及所需的文件

域名种类 合资格申请人 文件例子
.hk / .香港 本地或海外之个人或团体
  • 除特殊情况外,註册.hk二级网域不需要任何文件。
.com.hk / .公司.香港 已在香港登记的商业团体
  • 由香港税务局发出之商业登记证副本。团体名称必须是总公司,而不是分公司,或
  • 由香港公司註册处发出之海外商业登记证副本, 或
  • 由香港公司註册处发出之非香港公司註册证明书副本, 或
  • 用以申请 .org.hk, .edu.hk, .net.hk 或 .gov.hk 的所需文件连同一封信件列明选用 .com.hk/.公司.香港而不选用所属合资格的域名类別的原因。
.org.hk / .组织.香港 已在香港登记或认可的非牟利团体
  • 由税务局发出的免税信以证明是非牟利团体 (见八十八及八十七节),或
  • 由香港警察发出的社团证明之副本 及 协会的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或于2014年3月3日实施的新公司法下之公司章程)之副本以证明沒有向股东分派股息, 或
  • 由香港警察发出的豁免社团登记证明之副本 及 协会的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或于2014年3月3日实施的新公司法下之公司章程)之副本以证明沒有向股东分派股息,或
  • 贸易联盟或其他联盟之登记证之副本, 或
  • 根据建筑物管理条例所成立之业主立案法团注册证明书之副本,或
  • 医院 / 护士宿舍登记证明之副本 (税务条例八十八章) , 或
  • 托儿所登记证明之副本连同一封申请人发出的声明信,声明托儿所乃为非牟利性质经营, 或
  • 政府部门发出的申请书, 或
  • 设立你的团体所依据的条例或设立时所刊登之宪报。若你是法定团体,同时请提交由你的团体发出之申请书, 或
  • 协会的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或于2014年3月3日实施的新公司法下之公司章程)之副本以证明沒有向股东分派股息 及 商业登记证之副本 或 公司註册证书, 或
  • 其他有效的非牟利团体文件证明
.edu.hk / .教育.香港 已在香港登记的学校, 大专学院及其他认可的教育学院
  • 香港教育局发出的学校证明之副本及一张由此学校发出的申请书, 或
  • 证明此大专学院是经香港法例所授权的条例副本及一张由此大专学院发出的申请书, 或
  • 香港教育局发出的课程登记证明之副本, 或
  • 托儿服务登记证明之副本 (2至6岁幼儿教育及照顾服务或学前教育), 或
  • 教育证明之副本 (2至6岁幼儿教育及照顾服务或学前教育)
  • 根据教育条例所成立之学校法团校董会之法团证明书副本
.net.hk / .网络.香港 已在香港特別行政区政府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授权及发牌的专责管理网络建设, 机器及服务的公司
  • 已获香港特別行政区政府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发出的PNETS (IVANS / ISP) 牌照, 或
  • 已获香港特別行政区政府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发出的PNETS 固有电讯网络服务(FTNS) / 固有电信业务运营商牌照, 或
  • 已获香港特別行政区政府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发出的服务营办商第三类牌照 (“SBO牌照”),牌照註明牌照持有人为管理网络建设, 机器及服务的公司
.gov.hk / .政府.香港 香港特別行政区政府部门 或 事务处
  • 申请人身份得到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确认为香港特別行政区政府部门 或 事务处
.idv.hk /.个人.香港 香港特別行政区居民
  • 香港身分证影印本(可选择亲临註册服务商办事处出示香港身分证正本)或其他証明文件以証明拥有香港特別行政区居民身分
    (若申请的域名为.个人.香港,您所选择之域名必须为您的法定名称)

註册服务商可能要求更多的文件以确认申请资格。